高端美妆店长假借“员工内购”敛财 4年卷走187万元终获刑

高端美妆店长假借“员工内购”敛财 4年卷走187万元终获刑

利用专柜管理漏洞,高端化妆品店长谎称员工内购私下出货,四年截留货款187万余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嫌疑人在商场盘库察觉问题后仓皇逃跑,最终被依法追责。

2021年7月起,程磊(化名)担任某商场高端化妆品专柜店长,负责销售、调货、促销及盘点等工作。熟悉业务后,他发现库存核对与货品管控存在漏洞,遂萌生贪念。依托此前积累的客户资源,他对外谎称有“员工内购”福利,以原价四折至八折向老顾客推销高端面霜、彩妆等产品,客户货款均转入其私人账户。

图片由AI生成

在长达近四年的时间里,程磊持续实施上述行为,侵占货款累计达187万余元,非法所得钱款大多被其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5年4 月,商场开展例行盘库,系统销售数据和实物库存出现明显差额,察觉罪行即将暴露,程磊选择逃离,商场随即报警。2025年9月,在外潜逃四个多月的程磊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6年5月6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程磊当庭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与罪名均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程磊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单位187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涉案金额 187 万余元,已达到职务侵占罪 “数额巨大” 标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关于坦白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对其依法从宽,作出上述判决。

现实中,此类假借内部代购、员工福利名义实施职务侵占的案件并不少见。上海某服装门店导购入职后,私自带出商品并在网络平台以“内部代购”名义低价售卖,涉案金额72万余元;浙江绍兴一便利店店长利用系统操作权限虚构退货记录倒卖商品,短时间内侵占财物价值36 万余元。这些案件作案手法相近,均是门店工作人员依托岗位便利,抓住商家库存管理短板,利用消费者低价购买的心理实施犯罪。

此提醒消费者,消费者选购高端美妆、奢侈品,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专柜所谓“员工内购”大多不受品牌与商场保障,交易缺少正规票据及售后凭证,一旦买到假货、临期商品,维权难度较大。商场及品牌方应当健全货品流转、库存盘点等核验,严防内部人员监守自盗。

(本稿综合自长江日报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