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口头约定亦具有法律效力 先行调解实现当庭兑付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口头约定亦具有法律效力 先行调解实现当庭兑付

现实经营中,不少中小商户开展合作仅凭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是否意味着完工之后就可以随意压价、拒付报酬?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办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以真实案例讲明法理——诚实守信是市场交易底线,口头约定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验收后拒付加工费?口头约定算不算数?

本案原告为一家图文打印门店,被告为广告制作工作室。2026年7月,被告将一批规格繁杂的图纸交由原告扫描装订加工。因图纸情况复杂,双方仅达成口头承揽协议,约定加工费用按完工实际数量据实结算,原告出于长期合作考虑,承诺给予一定优惠。原告按期完成全部加工并交付成果,被告现场验收无异议后取走图纸。后续原告核算优惠后服务费为6300元,被告却以定价过高为由拖欠款项,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只是口头商量,没有正式合同,欠款能追回吗?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吴忠慧审查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案涉矛盾根源在于双方订立口头承揽合同时,未对加工单价进行充分明确磋商,造成价款约定不明。定作人被告验收成果后拒付报酬,负有主要过错;承揽人原告未做好价款标准固化工作,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对纠纷发生亦存在一定过失。综合研判案情,法院依法启动先行调解机制。

调解过程中,吴忠慧法官厘清口头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围绕价款不明的责任划分、口头合同效力、验收后的付款义务等要点向双方释法析理,明晰各方责任。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被告当庭给付加工服务费5400元,实现当庭兑付、案结事了。

释法析理消除对立,矛盾化解赢得心悦诚服

案件办结后,被告对法官吴忠慧、法官助理赵爽专业严谨、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深表谢意,专程送来一面印有“明察事理巧解纠纷,恪尽职守司法为民”的锦旗。这起案件,从双方对立僵持、拒付款项,到被告主动履行、登门致谢,前后形成鲜明对比,充分彰显办案团队出色的调解能力,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让当事人心悦诚服。

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工作要求,针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民商事案件优先开展先行调解。通过简化流程、降低解纷成本,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辖区市场公平秩序,保护中小商户合法权益,守护契约精神。(吴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