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34期房贷逾期“断供” 法官柔性调解“破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34期房贷逾期“断供” 法官柔性调解“破冰”

购房贷款是很多家庭的重要支出,按时履约还款既是契约精神的体现,也是维护个人征信、规避法律风险的关键。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坚持调判结合、柔性化解,在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困难家庭的还款压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4年3月,被告夫妻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申请购房贷款214000元。银行依约于2014年4月足额发放贷款,夫妻二人前期正常履约还款,累计偿还本金加利息199801.21元。自2023年8月起,夫妻二人出现贷款逾期情况,累计逾期34期。银行多次沟通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位被告清偿剩余本金、利息及逾期罚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夫妻为普通家庭,一次性清偿全部欠款压力较大。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只会加剧其经济负担,无法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立足案件事实、兼顾双方权益,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告讲明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积极履行债务;另一方面积极与银行沟通,如实说明被告夫妻的实际困境,协调金融机构调整还款方案,给予还款宽限期。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重新调整还款方案。法官明确告知被告,要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剩余本金及后续产生利息,直至全部贷款清偿完毕。若未按期履约,银行可依法对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一纸调解协议,兼顾了司法刚性与民生温度,既依法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通过柔性调解为困境家庭架起“缓冲带”。下一步,富区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痛点,以暖心调解弥合矛盾纠纷,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以法治温情守护万家灯火。(李新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