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井市法院:无键盘声的法庭 有留痕的公正

吉林省龙井市法院:无键盘声的法庭 有留痕的公正

10月29日,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人民法院采用“无书记员庭审”模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刑事案件,推动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由“简案快审”向“繁案精审”拓展。

为保障庭审规范有序开展,庭前承办法官向公诉机关、被告人充分释明了“无书记员庭审”模式的运行规则、法律效力及权利保障内容。在各方自愿签署《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告知暨确认书》后正式启动庭审,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程序选择权与知情权。

庭审中,现场不再出现书记员的身影,全程依托法庭智能系统同步录音录像,以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实时将各方发言转化为文字并同步展示。摆脱人工记录的节奏限制,庭审重心回归事实查明本身,承办法官有序推进审理流程,引导控辩双方逐项举证质证,关键事实当庭查清、供述细节即时固定,为准确定罪量刑筑牢事实基础。

此次“无书记员庭审”模式下,电子笔录与全程录音录像双重留痕、互为印证,庭审全过程可回溯、可核查,让当事人对记录“看得见、信得过”。龙井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在审判工作中总结“无书记员庭审”模式的实践经验,稳步拓展案件范围,推动数字法院建设与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深度融合,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更可感知的方式实现。(孟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