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守护乌带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旅游屏障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守护乌带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旅游屏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大非法捕捞、非法狩猎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引导林区群众树立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10月29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伊春市公安局朗乡森林分局,沿着乌带公路沿线林场开展禁渔、禁猎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乌带公路作为大箐山县重要文旅廊道,串联起林海风光,是省内外游客前来观光打卡的“最美森林公路” ,沿线林场生态禀赋优越,既是野生动物、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也是县域生态旅游发展的核心区域,守护好沿线生态环境,对保障乌带公路文旅产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活动中,公检干警向林场职工群众发放精心制作的禁渔、禁猎主题宣传海报,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鼓励职工群众积极主动举报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乌带公路沿线山水林草资源,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生态环境。

宣传现场,公检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相关规定,向林场职工、林区群众讲解黑龙江省禁渔期通告、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猎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内容,针对林区群众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干警以案释法,重点说明在禁渔区域、禁渔期使用地笼、电捕设备等工具捕捞水产品,在伊春市全域使用猎套、粘网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都可能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告知职工群众珍稀水生生物、野生动物均受法律严格保护,切勿抱有“抓一点、捕几条没事”的侥幸心理。 同时结合乌带公路旅游发展实际,向职工群众讲明良好的生态是旅游发展的根基,乱捕滥猎、非法捕捞行为,不仅触碰法律红线,更会破坏沿线自然景观,损害全域旅游发展环境,影响林区长远发展。

大箐山县林海广袤,生态资源得天独厚,乌带公路沿线山林、水系资源丰富,是推动全县生态旅游的宝贵家底 。下一步,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森林公安的协作配合,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以乌带公路沿线林场、观景节点为重点,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宣传,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检察履职守护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久久为功夯实生态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