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扫码、线上注册、账号核验,很多网民习以为常的网络操作背后,暗藏着个人信息被违规收集、流转的风险。个人信息一旦落入黑产之手,就很可能沦为“网络开盒”的猎物。
近日,公安部网安局推出一则科普短视频,视频解读了国家免费提供的网号、网证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为公众守护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方案,也为治理屡禁不止的网络“开盒”,找到了源头防控的思路。

图片由AI生成
个人信息遭窥伺,风险“防不胜防”
所谓“开盒”,就是不法分子借助技术手段,非法搜集、曝光他人姓名、手机号、住址、财产记录、出行记录等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裹挟谩骂羞辱内容在网络扩散,本质上是一种恶性网络暴力。这类行为撕裂网络秩序,衍生出敲诈、骚扰等次生风险。
近年来,多地司法机关接连曝光典型案件,不断释放从严打击的强烈信号。2025年4月,《央视新闻》公开报道一起恶意“开盒”案件,两名出镜接受采访的办案检察官身份信息随即被“开盒”。北京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上述“开盒”活动由林某某、王某某实施。经进一步深挖,查明一个以王某为首的“查档”“开盒”违法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已对其中7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中1人依法予以教育训诫。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网络“开盒”案中,被告人赵某、成某某在境外聊天软件搭建群组,发布包括被害人小雨在内的3000余组公民个人信息,并配上侮辱谩骂文案,相关内容总查看量高达1000万余次。小雨是一名配音演员,也是虚拟偶像团体成员,因粉丝间的矛盾遭到恶意“开盒”,个人隐私被曝光后持续遭受骚扰网暴。最终,赵某、成某某因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林某某、王某某通过加密通讯工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9亿余条,以虚拟货币收款的方式出售牟利。其中林某某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数罪并罚,王某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二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复盘过往治理实践不难发现,长期以来,针对“开盒”黑产的治理多以事后追查、个案打击为主。但网络传播瞬时扩散、信息交易隐蔽化、泄露源头分散,不少案件即便抓到行为人,也很难彻底斩断信息流转的链条,同类侵权犯罪反复滋生,“防不胜防”成为不少网民的共同感受。
网号网证护身,让“开盒”无处扎根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落地推行,实现治理思路从“事后追惩”向“事前防护”转变。
2025年7月15日,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联合公布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每个人都可以重新申请“网络身份证”,也就是“网号”和“网证”。
这套机制的核心优势在于“可用不可见”,平台只能核验身份真假,不能拿到我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这类原始信息,减少了个人信息在网络上的“裸奔”,犯罪团伙就很难拿到作案的原料。
这项制度设计,同样有坚实法律体系作为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国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支持个人、企业自愿使用,为涉诈异常账号身份核验提供合规路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划定隐私权保护边界,遭受网络 “开盒” 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令禁止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组织 “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同时构成侮辱、诽谤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底线震慑,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开盒”等行为划定清晰红线,明确刑事、行政、民事多重责任,让不法分子清楚知晓越界必会受到惩处。而以网号、网证为代表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服务,则是前置化的技术屏障,改变了信息裸奔的旧模式。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整治“开盒”不能只靠某一方,需要多方协同发力。随着网号、网证逐步普及,期待更多网民主动用好这一数字防护工具,让非法“开盒”失去滋生的土壤。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使用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l_lmzIBp4hI3Ts90QmjoQ
(本稿综合自“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