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人民法院头台巡回审判联系点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承办法官韩雪杰坚持法理为本、情理相融,柔性化解矛盾,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传递司法温度,推动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案情回顾:网络借款引纷争,双方对立调解遇阻。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早年通过网络平台形成借款关系。因历时较长,被告对借款本金数额、既往还款情况记忆不清,且双方就利息计算标准、计取方式分歧突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僵持不下,案件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停滞。

审慎研判:摒弃机械办案,兼顾现实诉求。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韩雪杰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逐项核查在案证据,厘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精准锁定争议焦点。调解期间,被告如实陈述自身现实困境:其常年患病,无稳定收入来源,需长期服药治疗,经济负担沉重,不具备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的能力。承办法官韩雪杰综合全案情况审慎研判,若简单以判决方式结案,虽符合法律规定,但结合被告履行能力,后续极易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债权难以实质兑现,还会进一步激化双方对立情绪,增加当事人诉累,造成司法资源不必要消耗。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韩雪杰开展多轮针对性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还款责任,引导其正视债务、积极协商履行方案;另一方面向原告客观说明被告身体状况与经济困难,细致阐释强制执行的现实风险,引导其换位思考、理性权衡。
经过法官持续耐心沟通疏导,原告的对立情绪逐步消解,充分体谅被告的客观困难,自愿作出让步。在法官主持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妥善解决纠纷的原则,自愿协商达成调解方案。
协议落地:分期履约定权责,司法保障不缺位。双方约定,由被告分期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合计15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调解协议同时设置违约条款,明确被告如未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该方案既为经济困难的义务人预留了履约缓冲空间,也为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筑牢法律保障,实现双方权益的平衡保护。
司法感悟:情理法相融,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一纸调解协议,承载着法律刚性与司法温情。该案的妥善处置,以柔性调解方式妥善化解民生债务纠纷,有效避免矛盾二次激化。下一步,肇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基层巡回审判职能,坚持法理有据、情理有度,把司法为民贯穿每一起案件办理全过程,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于慧洋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