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碧水 放流焕生机——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开展生态增殖放流活动

以法护碧水 放流焕生机——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开展生态增殖放流活动

碧水悠悠润沃土,鱼苗跃水焕新生。10月19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会同吉林市松花湖管理局,在吉林市松花湖开展水域生态增殖放流活动。这也是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连续第四年组织开展此类活动,旨在优化水生物种群结构,维持水域生态平衡。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精选适配松花湖水域环境的优质鲫鱼、鲤鱼、鳊花鱼苗共计1.3万斤,干警们通过专业滑道将鱼苗放生,鱼苗入水的那一刻,平静无波的湖面泛起涟漪,鱼儿欢快地游入湖中,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为松花湖增添了新的生机。

四年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修复水域生态,践行生态司法理念,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推进协同生态治理举措落地。通过这种“以鱼养水、以鱼净水”的生态司法修复性放流方式,真正实现了鱼与水的良性互动,既能够有效净化水质、改善水域微生物环境、恢复水生生物种群数量,又能对修复河道生态、稳固河湖生态屏障产生积极作用。

下一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深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和法治宣传,持续擦亮司法护绿底色,以精准司法守护吉林河湖碧水长流,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