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职务天上来——被冒名登记怎么办?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法院助其成功“除名”

人在家中坐,职务天上来——被冒名登记怎么办?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法院助其成功“除名”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人民法院办结了一起个人信息保护执行案件,通过司法协助执行,强制撤销错误工商登记信息,切实保障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赵某在不知情、且未授权他人的情况下,被黑龙江青冈某公司擅自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并将相关信息对外公示,侵害赵某的个人信息权益。赵某遂诉至青冈法院。

近日,法院依法判决涉案公司限期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删除赵某的财务负责人登记信息。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因法定代表人离世、企业经营异常、无人履职,无法自行履行判决义务。为消除征信、涉税等潜在风险,赵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明,该案属于行为类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履职主体,无法自行更正信息。为避免程序空转、及时兑现群众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赴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更正手续。监管部门核验文书后,当场删除赵某错误任职登记,案件高效办结,彻底化解当事人法律隐患。

法条链接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公示、使用他人个人信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个人信息遭违规登记公示的,权利人有权要求删除侵权信息。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义务人拒不履行行为类判决的,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

法官提示 : 广大群众务必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切勿随意出借、泄露个人信息。如遭遇身份被冒用、被擅自登记企业职务等侵权情形,应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权。若责任方拒不配合更正,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司法手段纠正错误登记,守护自身合法权益。(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王宝 魏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