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多起债务纠纷与企业经营周转产生冲突,该如何在保障债权与助企纾困之间寻求最优解?近日,面对47件、标的额2400余万元的系列涉企债务纠纷,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喇嘛甸法庭依托“1+3+N”工作机制,通过“示范调解+批量化解”成功“破题”,实现债权保护与企业纾困“双赢”。
企业深陷债务困局
两难处境如何化解?
某投资集团公司是大庆某项目发包方,2021年至2023年间分别与多家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等合同。公司因多方原因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监理费,涉诉纠纷越积越多,相关企业纷纷来到法庭起诉。
“我们不是不想付,而是现在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该投资集团公司负责人满脸愁容。
“工程早就验收了,可钱一直没到账,材料款、人工费月月催,再拖下去,我们公司也撑不住。”某公司代表拿着厚厚的合同焦急地说道。
一边是债务企业无力一次性清偿、恳请宽限的无奈,一边是债权人企业急需回款的焦灼,如何在保障债权与助企纾困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摆在法庭面前的一道难题。
选取示范案件
提供解纷样本
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是同一债务人拖欠多家企业款项引发的纠纷,若分散立案、逐案审理,既增加企业诉累,也容易放大企业经营风险,甚至引发产业链上下游连锁违约。为此,法庭决定将适宜调解的案件集中导入先行调解程序,并委派人民调解中心驻庭调解员共同参与纠纷化解。

经梳理发现,47件案件中,有3件纠纷呈现出金额占比高、矛盾突出、争议焦点集中等特点,且具备先行调解的基础条件。如将其作为示范案件率先突破,可在付款节点、利息计算等方面形成统一方案,为其余纠纷提供可参照的化解样本。
统一调解尺度
批量化解纠纷
为了增强调解方案的可操作性,法官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现状,通过逐案核对合同、结算、验收和付款凭证,确认欠款本金和已付金额,形成“保本金、宽期限、严违约”的调解思路。针对3起典型案件,在付款节点、利息计算、加速到期条款上形成示范方案:款项均分2期付清,若任意一期未按期履行,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计算支付逾期利息。这一方案既保障了多家施工、监理企业的债权得以实现,也为某投资集团公司留出了经营周转和回款时间。同时,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统一工程量确认、审计结论采纳等口径,通过“背对背”沟通引导双方合理确定回款预期,做到同类案件统一尺度、同案同办。
在法庭和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其余44件案件参照示范案件分批化解,47件系列案全部在先行调解阶段达成协议,其中调解成功35件、当事人主动撤诉12件。与此同时,法庭还建立了履行台账,对每一起案件的付款节点、履行金额、履行进度逐一登记,定期提醒债务人按时履行,并同步向债权人反馈履行进展,确保双方信息对称、预期明确,促推类型化纠纷批量化解的成效真正从纸面落到实处。(于慧洋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