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担责

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担责

五颜六色的充气城堡,时常吸引着孩子们的目光,然而游玩也潜藏着安全隐患。未成年人在充气城堡玩耍时发生了安全事故,责任由谁承担?10月27日,古交市司法局通过桃园司法所调解的一起案例,释明游乐设施伤人的法律责任划定。

受伤引发纠纷

今年7月,古交市一对夫妻带着年幼孩子在小区周边一处经营性充气城堡玩耍,孩子在跑动嬉戏时意外摔伤,随即就医诊治。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家长多次带着孩子往返医院,产生了医疗费、家长陪护误工费等多项开支。

事故发生后,家长第一时间找到充气城堡经营者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始终在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上争执不下。“孩子在你这儿玩耍受了伤,你不能只顾收门票,不承担责任。”“你们做家长的没看好自己的孩子,责任不能都推给我。”家长认为孩子是在经营场所发生事故,经营者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经营者则觉得家长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孩子受伤主要是家长疏于照看导致的。双方从最初的口角争执,到后来一见面就情绪激动,好几次协商都不欢而散,矛盾越积越深。

明晰法律责任

这起发生在小区门口的纠纷,让周边不少居民都知晓了这件事,大家担心小事拖成大矛盾,影响社区的和谐氛围。桃园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得知这一线索后,联合桃园街道法律顾问及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走访,尝试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并详细了解事情经过,重点针对公共场所游乐设施伤人的法律责任界定标准,明晰各方权责,破除当事人法律认知误区。

结合类似案例,街道法律顾问用大家都听得懂的大白话,掰开揉碎讲清楚权责边界:充气城堡属于面向未成年人的经营性游乐设施,本身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经营者必须落实三项硬性安全义务,一是保障设备合规安全,二是现场必须有专人全程值守看护,三是危险边角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防护和警示标识。只要有其中一项没做到,就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需要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同时,监护人如果存在放任孩子在设施内追逐打闹等疏于看管的情形,可以依法酌情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调解化解矛盾

法律顾问明确表示,因安全防护缺失、无人监管等隐患致人受伤,经营者需承担主要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法定合理费用。听完这番接地气的释法,顺着双方的情绪,法律顾问把赔偿的每一项明细都摊在桌面上,一笔一笔算清楚,从医疗费票据到陪护误工的合理标准,每一笔都讲得明明白白。经过几轮耐心协调,当事双方的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充气城堡经营者当场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项。

玩耍是孩童的天性。在公共场所游玩时,监护人应当予以陪伴和监护,帮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游乐设施的经营者、管理者除履行告知义务外,还应配备工作人员或保护地垫等设施,为游乐设施的安全提供足够的保障。

记者 辛欣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经营性娱乐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因设施隐患、管护缺失、警示不到位等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