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浙江讯 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承载着一座城市对水的珍视。杭州市河湖保护治理条例将于十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杭州首部系统规范河湖保护治理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为江南水城的水生态保驾护航。
杭州因水而名,西湖、西溪、运河、钱塘江构成了这座城市独特的水网格局。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河湖水域被侵占、水体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一度凸显。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已难以应对复杂的水治理挑战,亟需通过地方立法系统破解。
条例在制度设计上有多处创新亮点。一是确立河湖长加检察长的两长联动机制,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融入河湖治理,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合力。二是建立河湖生态缓冲带制度,明确河道两侧划定生态保护缓冲区域,严禁违法建设和排污行为。三是创设河湖健康评价体系,定期对河湖水质、生态、景观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条例还对公众参与河湖保护作出专门规定,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河湖巡查、保洁、宣传等活动,将河湖治理从政府单一管理转向社会共同参与。
条例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起草阶段,立法工作组深入杭州各区县实地调研,走访河湖管理部门、基层河长、周边居民和企业。草案修改过程中,还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代表联络站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冯章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