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保护立新规 西湖碧水映朝晖

河湖保护立新规 西湖碧水映朝晖

人民法治网浙江讯 杭州市河湖保护治理条例下月起正式施行。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往往凝聚着多方智慧的结晶。《杭州市河湖保护治理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杭州首部系统规范河湖保护治理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为这座江南水城的水生态保驾护航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依据。

杭州因水而兴、因水而名。西湖、西溪、运河、钱塘江…… 丰富的水资源既是杭州最靓丽的名片,也是需要精心守护的生态瑰宝。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河湖水域被侵占、水体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曾一度凸显。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已经难以应对复杂的水治理挑战,亟需通过地方立法系统破解难题。

条例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起草阶段,立法工作组深入杭州各区县实地调研,走访河湖管理部门、基层河长、周边居民和企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草案修改过程中,还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代表联络站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在制度设计上有多处创新亮点。一是确立了河湖长+检察长的两长联动机制,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融入河湖治理,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合力。二是建立了河湖生态缓冲带制度,明确河道两侧划定生态保护缓冲区域,严禁违法建设和排污行为。三是创设了河湖健康评价体系,定期对河湖水质、生态、景观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条例还对公众参与河湖保护作出专门规定,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河湖巡查、保洁、宣传等活动。这一制度设计,将河湖治理从政府单一管理转向社会共同参与,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治理理念。

从调研起草到征求意见,从反复修改到正式施行,这部条例的诞生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地方立法实践的生动示范,也为其他水网密集城市的河湖保护立法提供了杭州样本。

(冯章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