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人在拘留所羁押,工资却照常发放。这种“带薪羁押”情况,不仅造成国有资产“跑冒滴漏”,也损害司法公信力和公职人员管理严肃性。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公职人员“带薪羁押”突出问题,以数字检察为引擎、以协作机制为抓手,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成功追回违规发放工资待遇等资金10.8万元,切实守护国有资产安全。
“过去,此类问题隐蔽性强,依靠人工排查效率低、覆盖面窄。现在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线索自己就跳出来了。”9月23日,原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张婷婷在与行政机关推进工作联席会上说道。
办案中,原州区检察院发现公职人员被行政拘留的信息难以及时传导至工资发放环节,导致“人已被拘、工资照发”,造成国有资产“隐形流失”。为此,办案人员调取辖区内近年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事业单位人事信息、财政工资发放等数据,创建“公职人员行政拘留违规领取工资待遇公益诉讼类案监督模型”,精准锁定辖区内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行政拘留期间仍正常领取工资待遇的问题线索。
依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原州区检察院与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同向发力。
一是依法依规追缴相关人员行政拘留期间违规领取的工资并上缴国库。二是对被行政拘留期间违规领取工资待遇问题全面排查、及时追缴,强化工资待遇发放相关政策文件督导落实。三是常态化开展违规领取工资待遇排查,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共同推进“带薪羁押”问题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
“国有资产一分一厘都不容流失。‘带薪羁押’看似是个别人员多领了几个月工资,但积少成多,损害的是财政资金安全,侵蚀的是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带薪羁押”专项监督,在国有财产保护、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杨玉虎 通讯员 逯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