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塔河县人民法院开展“敬老月”法治宣传活动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塔河县人民法院开展“敬老月”法治宣传活动

为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扎实做好老年群体权益保障工作,10月22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走进辖区敬老院,开展“敬老月”宣传活动,把法律服务和暖心关怀送到老年人身边。

活动现场,检法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向老人们讲解保健品骗局、虚假投资理财、以房养老、冒充亲友诈骗等高发养老诈骗套路,提醒老年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并发放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单及慰问礼品。

活动中,干警同步向敬老院负责人、护理人员及老年人了解情况,重点排查赡养纠纷、拖欠钱款、人身侵害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告知老人遭遇侵权、维权困难时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针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叮嘱管理人员压实安全责任,筑牢老年人生活安全防线。

敬老院宣传结束后,检察干警前往老年人较为集中的早市开展流动普法,面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及防骗技能,发放宣传单8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次,进一步延伸了普法触角,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下一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老年群体权益保护工作,加强与法院协同联动,凝聚司法合力,充分运用“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做实养老反诈、涉老维权、安全守护各项工作,以检察蓝守护最美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