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县:帮领“光伏补贴”的“热心人”,取走了七旬五保户的“活命钱”

河南嵩县:帮领“光伏补贴”的“热心人”,取走了七旬五保户的“活命钱”

“他说帮我装光伏,要拿社保卡申领国家补贴,我就把卡交给了他。”面对办案检察官,年过七旬的楚大爷回忆起被骗经过,满是懊悔。2026年9月30日,由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楚某是一名失独五保老人,政府救助和社保卡里的积蓄,是他安身度日的“活命钱”。2026年2月,雷某凭借与楚某已故儿子相识的这层关系找上门。彼时雷某结识了某光伏公司员工,帮对方拉业务赚取介绍费,他向楚某抛出诱人说辞:“家里装上光伏发电,不用您操心出力,还能拿国家补贴领收益。”楚某在雷某的劝说下同意了安装光伏设备。

可设备还未投入使用,摸清老人孤苦无依、不懂银行业务、对账户余额没有概念的雷某,心里却打起了歪主意。他谎称补贴已到账,以帮助代为领取为借口,先后两次持楚某社保卡到银行取现,取走卡内共计19300元全部积蓄。事后,雷某仅拿出2000元当作所谓的“光伏补贴”交给楚某,剩余17300元全被他用于日常消费。

2026年4月20日,楚某偶然发现社保卡内积蓄不翼而飞,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4月25日,犯罪嫌疑人雷某被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7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7月2日,嵩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嵩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审查阶段,面对检察官讯问,雷某百般狡辩,拒不认罪:“取钱这事楚大爷他知道……”“是他娃子活着的时候欠了我钱,我取钱是抵账!”“俺们两家关系好,这都是误会,我根本没有骗他。”

为此,办案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调取社保卡完整交易流水,核查二人全部经济往来记录,走访周边群众固定证人证言……一系列证据链完整还原真相:雷某隐瞒了私自取走楚某社保卡中19000余元的事实,楚某在雷某的欺骗下一直误认为雷某只是帮其取走了2000元的光伏补贴款,且补充证据表明,并非楚某儿子欠雷某钱,而是雷某欠楚某儿子的钱尚未归还。

检察官认为,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具备存取款等金融功能,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雷某借光伏补贴骗取被害人社保卡,冒用其身份支取卡内钱款,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本案涉案金额虽不算巨大,但侵害对象特殊,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尽管雷某家属事后全额退赔损失,也取得被害人谅解,但综合全案情节,仍应当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2026年7月17日,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对雷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前述判决。(郭金科 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