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检察以“头雁效应”锤炼公诉铁军

洪湖检察以“头雁效应”锤炼公诉铁军

10月22日,由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宋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胜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彰显检察机关严惩职务犯罪、守护民生民利的坚定决心。洪湖市纪委监委、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洪湖市医疗保障局等单位的部分同志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出庭支持公诉 精准指控犯罪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围绕起诉认定事实展开讯问和证据展示,厘清案件争议细节,清晰呈现被告人犯罪行为。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进一步从事实证据、罪名认定、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开展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自愿接受法庭处罚,同时也警示了广大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守底线、遵法纪。

组织听庭评议 助推青年成长

庭审观摩结束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叶振华组织各部门青年干警召开听庭评议活动,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推动庭审观摩成果转化为履职能力。评议会上,青年干警结合庭审观摩情况,围绕庭审程序、讯问技巧、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方面踊跃发言、交流心得。

大家认为,此次庭审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公诉人庭审思路清晰、讯问精准有序、举证重点突出、辩论有理有据,充分展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出庭公诉能力,为青年干警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同时,参评干警立足庭审实际,就进一步优化多媒体示证方式、加强庭审各环节衔接、提升出庭公诉效果等方面深入交流探讨,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中实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发挥示范引领 锤炼公诉铁军

下一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出庭支持公诉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庭审观摩、听庭评议、岗位练兵为抓手,在实战中锤炼业务本领、补齐能力短板,不断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刘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