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经审议、表决,任命隋春德同志为道外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为道外区法院代理院长。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福鹏为隋春德同志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上,隋春德同志进行供职发言。他表示,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与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一道,忠诚履职、勤勉尽责,在服务大局中强化司法担当,在司法为民中展现司法作为,以实干实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道外实践崭新篇章。(张岩)
10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经审议、表决,任命隋春德同志为道外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为道外区法院代理院长。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福鹏为隋春德同志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上,隋春德同志进行供职发言。他表示,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与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一道,忠诚履职、勤勉尽责,在服务大局中强化司法担当,在司法为民中展现司法作为,以实干实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道外实践崭新篇章。(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