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酒后骑车去卖废品 被交警查处
很多市民误以为只有酒后开小车才算酒驾,骑摩托车、电动车喝酒上路问题不大。事实上,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车辆逾期未检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一旦被查将面临合并处罚。10月18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南河大队查获一起典型“三合一”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为出门卖废品,酒后驾车上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当天,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道路开展整治行动,严查酒驾、无证驾驶、带病车上路等突出违法行为。14时50分许,一辆牌号为赣HQ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即将行驶至临时执勤点时却突然掉头,民警察觉异常遂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该男子结果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进一步核查信息,发现当事人不仅酒后开车,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辆未按规定年检两项违法行为,属于多项违法叠加。

当事人称:“其中午在家饮用白酒,短暂休息后,自认为酒醒无碍、路段偏僻不会被查,便心存侥幸驾驶二轮摩托车,准备前往废品站售卖积攒的废弃水瓶,不料途经交警临时检查点被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耐心讲解酒驾、无证驾驶、车辆未年检上路的安全隐患与法律后果。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安全出行。随后,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驾驶未年检机动车上路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共计罚款2020元。
交警提醒:切勿心存侥幸,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无证驾驶,按时做好车辆年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出行弦,文明守法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