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敦化市法院:邻里口角致受伤 温情调解化干戈

吉林省敦化市法院:邻里口角致受伤 温情调解化干戈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邻里口角继而产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有效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系邻里关系,二人闲暇时一同打牌,其间因牌局琐事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王某情绪激动,动手推搡张某,张某不慎倒地摔伤胳膊,后张某前往医院就诊治疗,共计产生医疗费6000元。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核实事发经过、伤情诊断、费用票据等证据,全面摸清双方矛盾症结。考虑到原被告是多年邻居,一旦判决结案,容易激化对立情绪,埋下长期邻里矛盾隐患,法官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先后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调解。调解之初,原告张某情绪激动,认为自己无故受伤,要求被告足额赔偿;被告王某则认为冲突双方都有言语争执,不愿全额承担损失,双方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分开与二人谈心,耐心倾听各自的委屈与诉求,一边结合案情释明民法典相关规定,清晰讲解侵权责任构成、打人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客观分析如果案件判决,被告除医疗费外还可能承担其他赔偿项目,同时还要承担邻里关系彻底破裂的后果;另一方面立足邻里乡情,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打牌本是休闲消遣,不该因口舌之争升级冲突、伤害彼此。

法官情理法并用,反复居中斡旋,不断缩小双方诉求差距。经过多轮耐心疏导,原被告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6000元,并当场足额给付,原告收到款项后当庭申请撤诉。

下一步,敦化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持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做实基层治理工作,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以司法力量护航和谐社会建设。(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