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告进校园 守护成长不缺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走进校园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宣讲

强制报告进校园 守护成长不缺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走进校园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宣讲

为进一步压实校园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责任,打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发现、早干预的关键环节,筑牢校园安全屏障,10月15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文涛走进准格尔旗第三中学,面向500余名师生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宣讲,把接地气的法治安全课送进校园。

宣讲现场,陈文涛副检察长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师生拆解强制报告制度的核心要求——“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不报有什么法律后果”。他重点强调,教师是未成年人在校期间较为熟悉、信任的人,是强制报告制度明确的责任主体,日常教学中要多留心观察学生状态:如果发现学生身上出现不明伤痕、性格突然内向胆怯、无故长期旷课失联等异常情况,需第一时间警觉,一旦发现疑似遭受侵害的线索,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在和学生互动环节,他结合日常可能遇到的校园欺凌、网络交友、校外侵害等场景,手把手教孩子们识别危险信号、记牢求助渠道,鼓励同学们遇到伤害时勇敢说“不”,主动告诉老师、家长或拨打检察服务热线求助。

每一位校园教职工都是未成年人的“护苗责任人”,工作中多一份细心观察、多一次耐心倾听、多一步及时报告,就有可能及时阻断不法侵害,避免悲剧进一步发生。

  下一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法治进校园”系列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强制报告、校园欺凌防治、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重点内容,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推动检校协同联动,凝聚多方护苗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法治环境。(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