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青绿,河南洛宁法院大原法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活动

法护青绿,河南洛宁法院大原法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活动

秋阳正好,风里都带着庄稼味儿。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切实提高村民环保法治意识,守护干净宜居的乡村环境。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大原法庭的干警们联合赵村镇凡东北村、凡东南村村委,开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主题普法活动,把通俗易懂的法治课堂送到群众家门口。

“别以为保护环境是上面的大事儿,跟咱庄稼人没关系。”法庭干警面对大爷大娘、养殖户、种地大哥,拉着家常就开始了普法。

针对农村群众环保法律意识薄弱、行为边界分不清、容易埋下环境纠纷隐患这些情况,干警和村委干部一起,用易懂的大白话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重点讲清几类容易踩红线的行为:露天焚烧秸秆会面临哪些处罚,田间秸秆、杂物随意堆放存在的环境风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倾倒,生活污水直排坑塘、河道属于违法行为,大家要自觉维护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家里搞畜禽养殖,粪便、污水要规范处置,不能随便外排污染土地和水源;树木、植被也不能私自砍伐损毁,自觉保护好耕地和本地生态资源。

现场还设置了咨询环节,面对村民提出的邻里环境矛盾、养殖排污、农田生态保护等疑问,干警们现场一一耐心解答,讲清处理思路和维权途径,保证大家听得明白、记得牢固,引导大家自觉改掉陋习,主动爱护村庄环境,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爱护生态人人尽责”的理念。

此次“法庭+村委”联合普法,精准贴合乡村生态治理需求,有效弥补了基层群众生态环保法律知识短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洛宁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把生态司法服务延伸至乡村基层一线,持续擦亮生态司法底色,以法治力量守护乡村绿水青山,为辖区生态振兴、绿色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孙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