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抗拒执法、暴力袭警,宁某长被刑拘!
近期,宜春市宜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石市中队在320国道石市执法站进行定点路查路检中,发现宁某长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车三轮车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行,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和教育。
民警当场告知宁某长闯红灯行为存在的危险,但宁某长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现场执法,并下车从三轮车货斗取出农具锄头,意图攻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辅警。为防止事态升级、保障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现场民警再三警告无效后,依法将宁某长控制,并完整固定相关证据。


目前,宁某长因袭击执勤民警、暴力阻碍执法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