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检察院代丛龙:踔厉奋发强履职 笃行实干建新功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检察院代丛龙:踔厉奋发强履职 笃行实干建新功

谋篇布局启新程,实干争先担使命。第十五次黑龙江省检察工作会议为龙江检察事业擘画发展路径,吹响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攻坚号角。

踔厉奋发强履职  笃行实干建新功

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代丛龙

7月29日至30日,第十五次黑龙江省检察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全面总结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成绩,科学部署“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他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院领导班子将带领全院干警深学细悟、迅速行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部署上来,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强县”这一主线,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检察智慧与检察力量。

一、把牢政治方向,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在行动上狠抓见效。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和请示报告制度,依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监督办案全过程,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探索形成适配林区县域基层治理的“党建+检察监督+公益共治”融合履职新路径。

二、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强担当护航振兴发展

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稳定各类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上级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聚焦十大重点领域,通过案件评查、线索核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摸排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扫黑防黑意识,切实守护林区社会安宁。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推进黑土地保护、农资打假专项监督,深耕生态检察主业,深度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同共治机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一案一跟踪”工作规定》,构建“制发—落实—督导—整改”全闭环工作制度。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强县”发展定位,开展跨区域协同履职,深化落实《关于乌带公路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意见》,联合打击跨区域生态犯罪,守护“最美森林公路”生态底色,强化检行联动,打通监督管理衔接堵点,构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三、厚植为民情怀,以更优履职做实民生司法

持续深化 “检护民生” 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药安全、制假售假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深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擦亮 “箐心护未” 品牌,依托 “箐心护未” 检察工作室,构建 “预防 + 护航 + 惩治” 三位一体格局,深化检校共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困境群众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力度,规范民事支持起诉,依法开展司法救助。用心办好群众信访,落实初信初访领导包案制度,深化检察听证和 “检调对接”,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推动 “四大检察”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实高质效办案标准,践行 “三个善于” 要求,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能力等基础环节练好刑事检察 “基本功”,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守好司法公正 “最后一公里”;做实民事检察,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做深行政检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为契机,持续完善 “机制保障 + 精准监督 + 生态修复 + 全民共治” 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用法治力量守护“箐”山碧水。稳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赋能助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坚持从严治检,以更严基调锤炼过硬队伍

坚持严字当头、固本强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对党忠诚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强化班子建设,发挥“头雁效应”,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以“选育一批骨干人才”为主线,培育“类案专耕检察官助理”“全科检察官”,结合县域案件特点推行高频罪名专人专攻,通过跨部门办案、跟岗实训,打造“一专多能”人才梯队。持续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治、自查自纠,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纠治作风顽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潮起风涌正扬帆,笃行实干启新程。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十五检”会议精神为新的起点,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书写新时代林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答卷,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