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律师行业“法治副村长(副主任)”选派工作正式启动!

全区律师行业“法治副村长(副主任)”选派工作正式启动!

近日,全区律师行业“法治副村长(副主任)”选派工作正式启动。此项工作是为持续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基层,健全嘎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聚焦公益优先。坚持择优选派、专业适配、就近就便、公益优先的选派原则,从执业律师中选派优秀律师担任嘎查村(社区)“法治副村长(副主任)”,人选优先从已参与“万名律师进乡村”结对帮扶、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中产生。

二是聚焦供需适配。在人选标准上,明确政治素质、专业能力、执业表现“三个过硬”,择优确定人选。在选聘方式上,实行双向选择,由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推荐,嘎查村(社区)自主选聘、共同审核,鼓励举办聘任仪式。

三是聚焦服务实效。在任期管理上,首届任期一般3年,届满续聘或新聘,可申请退出;考核不合格、利益冲突、违规代理、严重失职等可即时解聘;现任法律顾问符合条件可变更协议兼任。在服务模式上,按“党建联建、律所包干、划片对接”模式,构建律所牵头、骨干律师支撑的服务梯队,线下“固定驻村日+随时响应”,线上微信群、视频连线咨询。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履行公益性、服务性职责,不占“两委”职数、不享有表决权,意见建议作为决策参考。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纳入常态化普法,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风险预防,助力基层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乡村产业发展。

五是聚焦组织保障。在组织实施上,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盟市司法局负责统筹谋划、制定实施方案,抓好业务培训与人员备案;旗县司法局对接苏木乡镇,具体落实派驻日常管理。在激励保障上,将公益法律服务计入服务时长,把履职成效与律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挂钩。同时,坚持对标司法行政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典型选树与宣传推广,持续夯实工作支撑。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