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食品安全是底线。近日,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餐饮食品安全纠纷案件,针对消费者就餐菜品出现异物、商家拒不妥善赔偿的问题,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餐饮经营者敲响了食品安全警钟。
9月3日,原告李某通过抖音平台团购了一份被告饭店价值44元的套餐,并于当日去店内核销就餐。就餐过程中,李某发现菜品内有苍蝇,卫生状况严重不达标。李某与餐馆经营者沟通,提出退款及合理赔偿请求,商家认为这种情况属于偶然疏忽,拒绝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协商陷入僵局。李某遂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经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李某将商家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迅速梳理案件事实,核实消费者留存的现场照片、消费凭证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认为案涉标的额虽小,但事关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当即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开展调解工作,兼顾情理与法理,耐心疏导沟通。经调解,最终商家充分认识到自身经营过错,当场全额退款,并支付400元赔偿金,双方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餐饮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务必紧绷食品安全之弦,严格把控食材处理、菜品加工、后厨环境卫生等各环节,杜绝菜品混入异物、出现污秽不洁等问题,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外就餐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切勿私下争执,应第一时间留存证据,优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权,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守护餐桌安全。(胡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