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检察多元调解修复两家关系

惠农检察多元调解修复两家关系

本报讯 (通讯员 马艳 刘思彤 陈露) 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由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承办检察官坚持小案精办、法理相融,通过多元调解促成赔偿谅解,有效修复了亲属关系。

2025年12月,马某甲与妻子马某乙因情感矛盾发生争执。今年1月1日凌晨,马某甲将夫妻间的争执告知母亲马某丙。护子心切的马某丙当即叫上女儿马某丁、儿子马某甲,带着儿媳马某乙,一行人直奔亲家李某某家中“讨说法”。马某丙与李某某见面后发生激烈争执,情绪失控下,推搡、击打李某某胸腹部,致李某某受伤。经鉴定,李某某右侧第3前肋,左侧第4、5前肋肋骨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马某丙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马某丙拒不承认殴打李某某,辩称李某某伤情系陈旧伤;案发后两家再无联络,关系降至冰点。经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承办检察官认为马某丙的辩解不能成立,但鉴于双方系姻亲关系,仍有调解基础,且经询问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检察官遂联动辖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组织双方开展矛盾调处。经耐心释法说理、疏导对立情绪,马某丙承认殴打李某某,主动赔礼道歉,积极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万元,取得李某某谅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综合全案,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马某丙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小,经释法说理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为最大限度修复受损亲情、维护家庭稳定,依法对马某丙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