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联动调解止纷争 当场兑现暖民心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联动调解止纷争  当场兑现暖民心

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广安市广安区法院枣山法庭与枣山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常态化双向互融机制,通过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力量,构建“一站式”矛盾调处服务平台,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就地化解。

唐某与王某发生追尾交通事故,产生营运车辆停运损失争议,虽经交管部门认定由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因事故责任划分、修车时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均产生较大争议,私下多次协商未果,矛盾持续激化。枣山法庭收案后,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征询调解意愿,约定在枣山街道综治中心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中,法庭干警与综治中心调解员分工协作、联动发力。一方面根据唐某提交的维修清单、网约车平台营运流水等证据仔细核算损失金额,耐心梳理案件事实,结合事故责任认定及损失核算规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疏导情绪。另一方面,立足情理与法理,兼顾双方实际情况,提出合法、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协商确定赔偿数额。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赔偿款,纠纷得以快速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广安区法院将持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双向互融机制,充分发挥联合调解优势,前移司法服务关口,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和诉非对接工作,不断提升辖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守护辖区平安、和谐、稳定。

(供稿:广安市广安区法院 作者:唐浪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