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检察院:检法联合会签机制 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检察院:检法联合会签机制 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最高检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部署要求,10月13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检察院与伊美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关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健全检法协同联动机制,着力推动构建多元参与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立足辖区司法办案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公平公正、尊重当事人意愿、恪守权力边界、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统一五项工作原则,厘清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适用情形与排除化解情形,划定哪些案件应当开展化解、哪些案件不宜开展化解,明确对于诉求明显不合法不合理的,重点做好释法说理,坚决杜绝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换取争议化解。

机制细化多元化解工作路径,明确检法两院可联合组织公开听证,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调处;将释法说理、心理疏导贯穿办案全过程,强化检法业务协同,对符合化解条件的案件开展共同研究、会商办理,同时建立专人对接联络制度,打通两院信息互通、协作配合渠道。

下一步,伊美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实施意见》落地执行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法院协作配合,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行政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实质性化解行政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案结事了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