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6条措施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划边界、明规则”

我省16条措施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划边界、明规则”

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支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林草产业的决策部署,从科学优化发展空间、有序盘活森林资源、发展特优产业、提升科技支撑、加大政策保障5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为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分类管控,精准划定发展边界。《措施》明确,科学划定林下经济“优先利用、限制利用、禁止利用”三类空间,实现发展空间精准落位:优先利用林地上,支持经营者自主选择发展模式和规模;限制利用林地上开展林下经济活动,须符合相应管控要求;禁止利用林地范围内,严禁开展林下种养活动。同时,依托山西林草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将林下经济项目纳入全过程动态监管。为拓展发展空间,《措施》支持通过合理降低郁闭度拓展林下空间,在落实伐后保留株数、郁闭度及目的树种平均胸径等管控要求前提下,伐后郁闭度最低可调整至0.5;支持将可燃物清理后的林地林缘用于发展林下经济。

我省将创新“国有林场+”模式,围绕“明星林场”和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打造“一场一景、一场一策、一场一业、一场一品”,推广忻州市全省林草产业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推广“林业标准地”模式,配套水、电、路、网、房等设施,为社会资本“上山入林”提供定制服务;推广“村集体+”合作模式,在尊重农户意愿、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前提下,通过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整合分散林地。

《措施》提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生产;推动康养旅游与林下经济融合发展,支持太行山、吕梁山康养示范区和大芦芽山生态旅游核心区打造“林间游、林下种、林中养”复合经营样板,打响“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鼓励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依托“有机旱作·晋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林草特色品牌,实施“名品出晋”行动。

在科技支撑上,依托林草科技“揭榜挂帅”项目和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完善省级地方标准体系,建立省级专家帮扶制度,构建“科研院所专家+本土乡土专家”培训体系。

在政策保障上,落实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用地政策,完善旅游用地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项目建设,鼓励开发林下经济专属信贷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价格指数保险、收益保险、设施保险等产品。

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地可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制定具体细化举措,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邢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