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范式深度转变 护苗防线前移乡村

普法范式深度转变 护苗防线前移乡村

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2026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这背后,是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擦亮“宁夏未检小白杨·雁翔六盘”未检品牌,创新开展“晶晶普法乡村行”系列专项普法活动,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延伸至田间地头,变事后办案为事前护苗,打通乡村法治宣传和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

针对以往乡村普法“临时宣讲、随机选题”的被动模式,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权益保护确定为未成年人检察重点工作,打造“一月一乡镇、一乡镇一主题”主题普法模式,统筹编制年度活动实施方案。在常态化下乡宣讲基础上,结合全县各个乡镇特色,精准依托“六一”儿童节、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逐月明确宣讲主题,围绕防范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性侵防治、网络违法犯罪预防、家庭教育指导、强制报告义务落实等内容分类设置宣讲模块。

由未检部门牵头总抓,组织法治副校长下沉一线,推动普法工作由阶段性“赶场式宣讲”转变为清单化、台账式压茬推进,实现乡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计划可落地、过程可跟踪、成效可评估,为案件源头压降筑牢基础。

主动融入县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构建检察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护未格局。联合县司法局、乡镇人民政府、妇联、团县委、村(社区)“两委”、社工机构、青年志愿者共同推进“晶晶普法乡村行”活动——妇联聚焦监护缺失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团县委、志愿者丰富活动载体,专业社工同步嵌入活动链条,针对性摸排、跟进帮扶困境儿童,落实心理疏导、监护督促、救助衔接等综合保护举措。

重点面向村妇联主席、儿童主任、村“两委”干部120余人开展强制报告专题轮训,明晰报告主体、报告情形、报送渠道以及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着力破解乡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上报迟等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履职从“不会发现、不敢上报”转变为主动排查、规范移送线索,筑牢乡村线索发现前端哨点。

坚持一乡一情、一村一策,结合不同乡镇未成年人风险特点定制普法内容。针对偏远山区乡镇,重点围绕留守儿童监护缺位、性侵防范、防溺水安全开展宣教;针对川区乡镇,聚焦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寻衅滋事、不良行为矫治、家庭教育缺位等突出问题靶向施策。

创新宣讲形式,兼顾沉浸式研学与田间地头微课堂,组织城乡少年结对开展红色研学、走进法治教育基地接受直观教育;在村委会院坝开设强制报告微课堂,利用夜间家长课堂开展监护责任警示教育。用青少年听得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向基层干部明晰强制报告法定职责,引导家长识别身边安全风险,推动法律条文转化为乡村群众触手可及的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建立“开门”普法评议机制,每期活动邀请区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现场观摩,重点评议宣讲实效、覆盖面、内容贴合度、群众诉求回应情况等。及时收集代表委员、基层群众在田间地头反馈的意见建议,未检部门按季度复盘活动成效,对存在形式化倾向的宣讲场次,纳入下月重点整改提升任务,构建“宣讲—反馈—整改—回头看”的全链条闭环机制,持续纠治普法“重形式、轻实效”问题,推动普法成果落地见效。

通过引入外部监督、建立闭环管理,有效防止普法活动走样变形,确保各项预防举措落地生根,保障“晶晶普法乡村行”持续发挥源头治理作用,助推未成年人案件实现“双下降”。

今年以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共开展“晶晶普法乡村行”活动9期,覆盖9个乡镇25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8人次。下一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晶晶普法乡村行”活动长效工作机制,扩大宣讲覆盖面,推动法治宣传延伸至村居社区;依托各类法治宣传节点,凝聚法治副校长、司法保护联络员、村妇联主席、网格员联动合力,做到法治宣讲、家庭教育指导、困境儿童关爱帮扶一体推进,力争实现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稳中有降、风险隐患前置化解,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彭阳检察实践样本。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伍晶晶 通讯员 郭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