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入班级群冒充老师收取资料费

潜入班级群冒充老师收取资料费

开学之后,各类学生班级群内互动频繁。然而,群里发起收费的“老师”,可能是不法分子伪装的冒牌者。近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对冒充老师收费的六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2025年8月至9月,柯某某、梁某某等六人通过网络购买QQ账号,并利用搜索关键词的方式随机加入某学生班级群。进群后,该团伙迅速锁定老师账号,同步修改昵称、头像,伪造出与老师几乎无异的高仿账号。

随后,六人有意挑选老师下班休息的晚间时段,在群内发布“收取资料费”的通知,并附上收款二维码。待老师查看群消息时,已有不少学生和家长受骗转账。老师立即发布紧急声明,告知群成员该消息属于诈骗信息,提醒大家切勿继续转账,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将柯某某、梁某某等六人抓获。柯某某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经过,并认罪认罚。经统计,截至案发时,该团伙诈骗金额共计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柯某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柯某某等六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柯某某等六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柯某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3000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班级群是家校沟通的重要桥梁,也是不法分子伺机作案的重要目标平台。广大家长收到群内收费通知后,切勿见码就扫、匆忙转账,应先与老师本人联系,确认无误后再缴费,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同时,班级群管理员也应压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入群审核制度,定期排查清理可疑账号,从源头阻断不法分子混入班级群的渠道。学校也需强化家校沟通平台的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教育,共同筑牢反诈防线,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