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租车藏骗局 假期出行需留心

低价租车藏骗局 假期出行需留心

租车自驾便于灵活安排行程,是假期出游的一种选择。不过,租车收费项目不清、保障范围不明、车损赔偿争议等问题,也可能影响出行体验,增加额外支出,给原本应该愉快的假期平添困扰。

此前,成都一起租车诈骗案中,四名被告人通过人为制造车损、将旧划痕谎称为新损伤等方式,向游客骗取赔偿款,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刑罚。

图片由AI生成

国庆假期临近,消费者在预订车辆、签订合同、取车和还车时,应仔细核对收费项目、车辆状况和合同约定等;发生费用争议后,应保留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制造车损骗取赔偿 四人被判刑

在成都租车诈骗案中,靳某某等四人在经营汽车租赁业务时,通过网络招揽游客,再以制造车损等方式骗取赔偿款。

有人趁游客不注意,用锉刀、石块在大灯、轮毂等部位制造划痕;有人把隐蔽的旧伤说成新损伤,要求游客支付维修费。他们甚至通过定位追踪车辆,伺机砸伤前挡风玻璃,再向游客索赔1.6万元。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除虚构车损索赔外,租车时还需要核对报价所含项目和额外收费标准。

预订时核对收费项目和计费标准

页面标示的日租金不一定包含全部费用,预订前应确认租金包含哪些服务,以及额外费用的收取条件和标准。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在今年暑运期间发布的租车提示中提醒,下单前应要求商家明示收费项目,明确租金包含的服务、额外收费标准及押金退还规则,并将相关约定落实到书面。

比较价格时,应核对租期内的基本费用,区分必付项目与自选服务,并了解异地还车、超时还车、油量或电量不足等情况下的收费标准。

路线也要提前说清。行驶区域和里程有没有限制,是否允许更换驾驶人,都可能影响实际用车。重要约定最好通过订单、合同或平台聊天记录确认,避免仅凭口头承诺确认重要事项。

到了门店,如果对方又提出加价、换车或新增保障费,先对照原订单,要求说明依据,并联系平台处理。不要为了赶行程,匆忙签下与原约定不一致的文件。

购买保障服务前看清范围和免责条件

即使服务名称标有“全程无忧”,消费者仍应核对其具体保障范围和免责条件。

北京日报2022年报道过这样一件事:一名消费者租车时,花110元一天购买“全程无忧”服务,车辆剐蹭后,却被告知受损的是车衣,属于不在保障范围内的加装件。他支付350元后,就提示不充分的问题投诉,最终获退这笔费用。

购买保障服务前,应确认服务由谁提供,是保险保障,还是租车公司约定的费用减免服务,并核对玻璃、轮胎、轮毂及加装件损坏是否属于保障范围、消费者是否仍需承担部分费用,以及维修期间相关费用的处理规则。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商家还应依法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取还车时共同验车并留存记录

取车时,应通过拍照、录像和交接记录,完整记录车辆状况。

尽量在光线充足的地方,与工作人员共同验车。车身之外,轮毂、玻璃、内饰等容易产生争议的部位也要拍清;发现旧伤,拍特写并记入交接记录。同时核对里程、油量或电量及随车物品。还车时再共同查验,留存确认结果。

验车记录有助于核实损伤发生的时间和原因,区分正常损耗与车辆损坏。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是否需要赔偿,应结合合同约定、车辆使用情况、交接记录和损伤原因等判断,不能仅因发现划痕就认定由租车人承担责任。

发生争议及时留证并依法维权

收到车损赔偿要求后,应核实损伤是否存在、责任由谁承担,以及索赔金额的依据。

可以要求商家提供交接记录、车损照片、定损或维修明细,解释押金扣款项目。对有争议的部分及时提出异议,保存沟通记录,不必因对方催促就认可全部费用。

发生消费纠纷,可先向经营者和平台反映;协商不成,拨打12315咨询投诉,必要时依法诉讼。人民网的租车消费提示也特别提醒,应保留合同、消费凭证、聊天记录及经营者基本信息。

如果发现人为划车、伪造维修材料等涉嫌诈骗线索,或遭遇威胁,应及时报警,注意自身安全,不与对方强行争抢车辆、手机或单据。

租车前明确费用和使用条件,取还车时核对车况并留存记录,有助于减少争议。对收费或赔偿有异议的,可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投诉或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

(本稿综合自新华网、人民网、北京日报客户端、重庆市政府网站等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