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善意执行有温度 多案分配难题妥善化解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善意执行有温度 多案分配难题妥善化解

近期,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顺利办结被执行人王某(化名)系列执行案件。面对可供执行财产有限、多案分配难题并存的局面,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依法组织各方协商,在申请执行人自愿处分部分债权的基础上,制定分配方案,使其中一案本金全额执结,其余案件按比例受偿。

王某名下原有三件未结执行案件,涉及多名申请执行人,案由主要为民事欠款纠纷。因王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相关案件陆续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干警对王某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及网络资金等财产线索进行了全面核查。

经查控,依法成功扣划到一笔可供执行的案款。但在核算分配时发现,该笔款项总额有限,如按比例分摊至三件案件,每件均无法足额受偿,最终可能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收场,不但当事人权益难以真正兑现,也会造成程序空转与司法资源浪费。

针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逐一约谈三名申请执行人,如实告知财产查控结果、案款总额及按比例分配后的实际履行程度,并详细解读了执行款分配规则与终本案件后续处理流程,帮助各方权衡不同方案的实际利弊。经充分沟通,其中两名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的现实,同时出于对另一位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理解,主动提交书面申请,同意将本次扣划款项优先用于清偿剩余一案的全部债务,剩余执行款由俩人均分,后续再执行剩余债权金额。

在确认弃权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合法权益后,珲春法院依法完成案款专项分配。目前,受偿案件已全额履行完毕并顺利结案;另两起案件则依法留存,后续将继续关注王某财产动态,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及时恢复执行。

下一步,珲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在个案中注重平衡各方权益,灵活运用执行方式,努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与群众满意度。(师兆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