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到区县纪委监委开展巡回指导,围绕职务犯罪、专项整治等重点案件,对照案件质量日常评查标准指引,逐卷逐项细致核查,现场反馈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规范标准。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生命线。淄博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全周期管理”理念,构建常态化评查、面对面反馈、闭环式整改、多途径指导工作体系,促进案件办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关注相结合,建立“日常评查+交叉互查+专项检查”工作机制。日常工作中,市纪委监委每月收集汇总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结案件的审理报告,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同时,统筹覆盖市本级、各区县、市管国企及市属高校等各类案件,定期开展交叉评查、集中审核、集体研判。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领域违纪违法及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开展专项评查。
为保障评查工作专业严谨、客观全面,淄博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审理业务骨干,成立专项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按需组织跨区域、跨单位交叉互查,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链条闭环、违纪违法定性处理、办案程序合规、文书卷宗规范、处分决定执行等方面,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质量体检”。
“现场评查结束后,我们逐案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点对点、面对面向被评查单位反馈。通过现场督导、巡回指导、专项复核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坚持把发现的共性问题融入模拟案卷实战练兵,结合市县审理、审查调查、监督检查、派驻监督、镇街等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科学设计案卷考点,围绕定性量纪、调查取证、措施使用中的重点难点及最新要求跟进专题培训辅导,并综合运用纪法课堂、列席室务会和跟案学习等方式,多途径开展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
在此基础上,淄博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案件受理、审查调查、移送审理、处分执行等全流程工作标准,制定出台《淄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指南》《规范市管干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调查取证工作指引》等系列制度文件,定期编发审理提示,进一步明确标准、细化要求,形成全市上下统一、系统完备的工作规范,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淄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