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琐事起冲突 父亲刺伤儿子获刑三年

父子琐事起冲突 父亲刺伤儿子获刑三年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发生在广东东莞的故意伤害案件详情。被告人秦某因工作琐事与儿子发生冲突,持小刀将其刺成重伤二级。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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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秦某故意伤害一案》信息,被告人秦某出生于1970年,与被害人某甲系父子关系。2026年3月14日13时许,秦某在东莞市因工作琐事与儿子某甲在室内发生争吵。争执中,某甲砸毁家中物品,秦某随即对某甲实施殴打,并用一把小刀刺伤某甲右胸部。事发后,某甲母亲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某甲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次日,公安人员在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村富塘街五巷92号将秦某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某甲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案发后,某甲对父亲秦某表示了谅解。

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秦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该条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秦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近年来,因家庭琐事引发的亲属间伤害案件在多地均有发生,多起已公开判例,也折射出同类法律问题。2022年在四川绵阳,一名13岁男孩因体育考试得了18分。其父拿出武士刀吓唬男孩,却意外刺伤了男孩,男孩因失血过多身亡。其父因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上海松江区一对兄妹因母亲遗产问题发生口角,兄长张某某踹伤妹妹腰部致轻伤二级。张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家庭矛盾并不会因为被害人选择谅解,就可以免去刑事责任。面对家庭矛盾冲突时,一旦使用暴力手段,原本的家庭纠纷就可能会演变为刑事犯罪。谅解和认罪认罚只是法定从轻情节,能够在量刑上予以考量,但不等于直接免罪。

(本稿综合自中国新闻周刊、中国经济网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