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法护成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青年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与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新学期伊始,吉林省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干警走进白城职业技术学院,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有料的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传活动。

聚焦六大亮点,解读立法核心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首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六大亮点展开系统解读。该法于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共九章七十七条。干警向同学们介绍,六大亮点涵盖: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其中,干警重点讲解了“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这一亮点,指出法律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等各方面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并特别强调: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直击“校霸”问题,以案释法明底线
“什么是‘校霸’?长期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欺凌学生,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这就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干警向同学们讲述了“校霸”长期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欺凌学生、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的案例。通过发生在校园周边的鲜活案例,干警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霸”并非普通的校园纠纷,其背后可能隐藏着有组织犯罪的阴影,而法律对此类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逐条解析条文,让法律“看得懂、用得上”
在条文解析环节,干警采取“逐文解读+要点提炼”的方式,带领同学们走近法律的具体规定。围绕与校园防治直接相关的条款,干警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一条关于学校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的规定,明确学校发现涉及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针对第六十七条关于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干警逐句阐释了“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含义,让同学们感受到法律保护的力度。在案件办理方面,干警介绍了法律规定的“从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适用条件;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这些规定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有组织犯罪不是‘普通犯罪’,法律对其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宣讲结束后,干警提醒同学们: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发现线索可拨打12389举报电话或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堂“开学第一课”让自己对“有组织犯罪”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明白了“校霸”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红线,今后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新时代法治精神的践行者。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履职机制,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司法力量筑牢青少年保护防线,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李昕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