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明法理 知法笃行护少年——吉林丰满法院法治副校长讲好“开学第一课”

以案为鉴明法理 知法笃行护少年——吉林丰满法院法治副校长讲好“开学第一课”

为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筑牢青少年法治思想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秋季开学之际,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董茂伟参加丰满区育滨学校法治副校长授聘仪式,现场接受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

受聘仪式结束后,刑事审判庭法官为在校师生带来“开学法治第一课”专题普法宣讲。本次宣讲聚焦刑事责任年龄、不良与严重不良行为、校园欺凌、网络安全四大板块,通过专题讲解、播放反校园欺凌警示短片、案例问答、互动答疑等形式,为在校中学生送上一堂生动鲜活、贴近校园生活的法治教育课。

“年少不等于免责,小事不可小视。”课堂上,法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切入点,结合真实案例,为同学们厘清不同年龄段的刑事责任边界,详细讲解了12周岁、14周岁、16周岁等关键年龄节点的法律责任,并设置情景问答:15周岁致人重伤、16周岁盗窃财物、13周岁放火……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案例引发同学们热烈讨论。现场互动问答层层深入,破除了部分青少年“未满18周岁做错事只会被批评教育”的错误认知,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年龄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任何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都要承担与之对应的法律后果。

“很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是从不起眼的小毛病开始。”宣讲中,法官清晰区分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对吸烟酗酒、旷课逃学、夜不归宿、沉迷网络、携带管制刀具、结伙斗殴、敲诈勒索等行为逐一解读。明确告诫同学们,携带管制刀具入校、向同学索要“保护费”、参与约架,哪怕只是到场围观助威,同样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引导学生时刻约束自身言行,及时纠正小过错,远离违法犯罪泥潭。

针对校园欺凌这一校园治理的高频痛点,法官打破“校园欺凌只有打架动手”的片面认知,向同学们阐释,恶意起侮辱性外号、嘲笑他人、孤立同学、网络造谣、传播他人丑照,这些言语和社交上的伤害同样属于校园欺凌。

同时,法官向同学们传授了应对办法:遭遇欺凌不要硬抗,优先保护自身安全;拒绝沉默,主动向老师、家长求助,这是合法的自我维权途径;注意留存聊天截图、录音等相关证据。并且告诫全体同学,不做施暴者,不当围观起哄的旁观者,也不做忍气吞声的沉默者,共同守护友善安全的校园环境。

随着互联网普及,网络风险也成为青少年成长中不可忽视的隐患。结合趣味反诈警示案例,法官讲解网络安全知识,提醒同学们不要随意添加陌生网友,绝不泄露家庭住址、学校、手机号等个人隐私,不点陌生链接、不扫不明二维码。着重科普,网上辱骂、造谣、丑化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刷单、跑分、帮他人转账看似轻松赚零花钱,实则可能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念,守住网络行为底线。

整场普法课堂摒弃生硬法条灌输,将短片观影、问答互动贯穿全程,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思考,在视听学习与一问一答中将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下一步,丰满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系列活动,聚焦未成年人成长痛点,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把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日常,以司法力量守护青少年向阳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