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炮制“幽灵外卖” 8人团伙最高获刑六年

假证炮制“幽灵外卖” 8人团伙最高获刑六年

“消费者花250元在线订购一款蛋糕,订单经由电商平台抽取佣金后,被放到转单平台竞价转包,最终实际制作蛋糕的商家以不足80元的价格竞得这笔订单。” 这是系列“幽灵外卖”案件中很代表性的一幕。

随着越来越多的餐饮商家愈发依赖线上电商平台,部分黑灰产也嗅到其中牟利空间。最终,消费者花较高的费用却被平台多层流转,挤压了实际制作者的利润空间,倒逼着商家压缩用料成本。甚至一些外卖网店为了肆意牟利,入驻外卖平台所用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都是花钱买来的假证。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罗某华等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披露了一条从制作假证、注册外卖店铺到转售牟利的违法犯罪链条。涉案8人分别获刑,刑期最高六年。

图片由AI生成

据案例介绍,2024年至2025年7月,罗某华使用修图软件伪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布广告、朋友介绍等方式招揽客户,以每张5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销往全国多地。其伪造、销售国家机关证件共计3961张,非法获利36万余元。

2025年3月起,陈某福参与其中,协助罗某华伪造相关证件1170张,非法获利2万余元。

这些假证又被用于外卖店铺注册。王某南等人作为中间商,购买虚假证件,在外卖平台大量注册店铺,再转让给他人经营,通过收费或经营抽成获利。由此,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人员得以违规经营外卖店铺,对外制售食品。

“幽灵外卖”就这样出现在平台上:消费者看到的是线上店铺,但其登记信息无法真实对应实际经营者和经营地点。

案件经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二审认定,罗某华、陈某福、聂某卫的行为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王某南等五人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中,罗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此次判决追究的是伪造、买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刑事责任。“两高”在案例中指出,司法机关对被告人罗某华等人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从严惩治,有利于净化网络食品市场环境,震慑“幽灵外卖”违法犯罪分子。

假证为何能够被用于注册店铺,平台审核也是治理的重要环节。“两高”指出,实践中,部分外卖平台经营者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备案信息等疏于审核,个别平台经营者甚至为了扩大经营、抢占市场份额有意放任“幽灵外卖”店铺的注册和经营。“幽灵外卖”长期脱离监管,极易滋生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及时溯源,隐藏着非常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对平台审核责任的追究,此前已有行政执法案例。据新华社报道,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平台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等问题,并开出了35.97亿元巨额罚单。

针对本次发布的案例,“两高”指出,平台经营者要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经营资质、备案信息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牢牢守住食品安全防线。

(本稿综合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及新华社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