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的倾力调解,给了我们一次很好的沟通机会。”“对于调解结果,我们都很满意!”
这是发生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内的一段对话。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高效化解了一起涉港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线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内地某公司同意退还原告李先生部分加盟费并即时履行。从立案到实质化解仅用时7天,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告李先生系香港居民,与被告内地某公司签订销售代理合同并支付加盟费。后李先生因故向内地某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还加盟费,协商过程中双方对加盟费用退还数额方面产生分歧,李先生遂通过网上立案将内地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内地某公司退还相应费用。
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核对合同条款与转账记录。考虑到本案系涉港纠纷,当事人分属两地难以线下沟通,且该案事实清晰、争议焦点明确,直接关系到香港同胞在内地投资的合法权益,经充分研判后,承办法官决定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调解前期,调解小组通过线上方式分别与原、被告“背对背”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争议症结,了解到原告李先生认为合同未实际全面履行,被告应足额退还加盟费;被告公司则认为合同履行期间已产生了相应运营成本,不同意全额退款,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纠纷妥善化解,既要讲法律尺度,也要讲人文温度,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才能妥善化解分歧、守护营商诚信。”针对双方核心争议,政协委员从情理角度出发,凭借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和行业威望,在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的同时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共同推动纠纷化解。
承办法官全程参与案件调解,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围绕合同约定、履行情况、退款金额等方面向原被告释法明理,明确法律责任及诉讼风险,同时提出调解方案,引导双方理性化解纠纷。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原被告最终消除分歧、同意调解,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内地某公司同意退还原告李先生部分加盟费并即时履行,原告自愿申请撤诉。至此,这起涉港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该案的高效化解,是新城区人民法院深化“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依法平等保护香港同胞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在区委政法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不断深化“政协+法院”等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以更加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