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明边界 履职尽责守青山——海南白沙法院为护林员讲授涉林法治课

以案释法明边界 履职尽责守青山——海南白沙法院为护林员讲授涉林法治课

9月18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黄素才为全县护林员开展专题授课,围绕涉林犯罪典型案例和护林员履职法律边界,为一线护林员作生态环境法治宣讲。

黄素才结合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审判实践以及涉林犯罪高发态势与护林员履职能力之间的差距,用白沙法院审理的昌江王下乡韩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乐东万冲镇邓某华等四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为例拆解法律红线,向护林员逐一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对护林员普遍关心的“自家林地能不能砍”的问题,黄素才专门作了释明:即便林木权属归个人,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数量较大即构成滥伐林木罪。

授课最核心的内容,是护林员履职责任的法律边界。黄素才梳理了近年来全国法院审理的多起护林员涉案案件,围绕“什么样的失职会被追责”这一护林员最关心的问题,他特别说明,若护林员发现破坏行为后及时报案、固定证据,即便未能当场制止,也不必然构成犯罪;反之,长期不巡山、发现问题不上报,一旦造成重大损失,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下一步,白沙法院将立足环资案件集中管辖职能,深化与林业、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把生态保护的前端防线扎得更实更牢,以高质量司法守护白沙绿水青山,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安全和白沙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符晓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