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已退还!执法办案是我们的工作。”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法院法官黎建在办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后,面对当事人通过微信转账的2000元“感谢费”,选择果断退回,同时按照“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如实报告记录了此次事件。
原、被告双方本是多年旧交,2024年4月,二人合伙经营一家烧烤店,后店铺持续亏损。半年后,双方协商解散合伙并完成清算,约定原告投入的12万元合伙资金全部亏损,由被告退还原告6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迟迟未履行退款义务,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黎建考虑到双方相交多年,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容易引发后续执行难题,还会彻底割裂二人情谊。为此,法官多次组织调解,融情于法、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告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经过耐心沟通,双方放下隔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顺利化解。
案件办结后,原告杨某十分认可调解结果,有感于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便通过微信向黎建转账2000元,以此表达谢意。面对当事人的善意,黎建当场坚决拒绝、全额退回款项,并郑重告知:“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理应尽心尽责。”
此举既是新时代法院干警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守廉洁司法底线的生动体现,也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南江法院将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廉洁”二字刻入骨子里、落实到行动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