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聂海波等职务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聂海波等职务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聂海波等职务的通知

川府函〔2026〕19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聂海波为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

贺阳为成都美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志明为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麟的西南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牟文虎的四川音乐学院副院长职务;

孟秀祥的阿坝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