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雅丽律师受邀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四期青年刑辩律师培训班授课

梁雅丽律师受邀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四期青年刑辩律师培训班授课

2026年9月14日,由北京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统筹、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四期青年刑辩律师培训班正式开班。北京市律协刑法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律师受邀为培训班学员主讲,围绕当事人接待与律师会见两大刑辩核心技能展开系统授课与实训指导。

系统阐释当事人接待与律师会见的专业内核

本次培训班首堂课程以“当事人接待”为主题。梁雅丽律师首先从接待理念与接待目的切入,剖析了当事人接待在刑事辩护全流程中的基础性地位。她强调,当事人接待并非简单的案情了解,而是律师建立专业信任、判断案件走向、规划辩护策略的首要环节;接待中的每一个表述、每一个询问角度,都可能影响当事人对律师专业能力的认知,也直接关系到后续辩护工作的顺利展开。

围绕接待中的常见误区与执业禁忌,梁雅丽律师结合多年执业经验,重点提示了接待环节中应当避免的几类问题:不作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泄露办案机关内部信息、不引导当事人作出不实陈述、不草率对案件结果下结论。她指出,专业、审慎、克制的接待风格,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律师自我保护的基本要求。

接待理论讲解之后,培训班进入模拟演练环节。围绕涉案事实了解与专业建议给出两大核心场景,学员分组进行实战演练。杨海明律师、郑炫律师、唐宛茁律师在演练中模拟当事人家属,从家属视角设置各类突发状况与情绪化表达,考验学员的临场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梁雅丽律师会同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委会秘书长刘立木、副主任李斌逐组复盘点评,既肯定学员表现中的亮点,也直指接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具体改进方案。

沉浸式演练让青年律师直面会见风险

当事人接待环节结束后,梁雅丽律师为100余名学员作《刑事案件的律师会见》专题授课。她从会见权的基本理念切入,系统梳理了我国法律关于会见权规定的历史沿革,详细讲解了会见权的基本内容、行使方式及其在刑事辩护体系中的定位。她强调,会见不是“走程序”,而是律师了解案情、建立信任、传递信息、指导防御的关键环节,会见的质量直接决定后续辩护策略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在会见目的与任务部分,梁雅丽律师结合司法实践,将首次会见的核心任务归纳为四个层面:建立信任关系、了解案件事实、告知权利义务、分析法律风险。她特别指出,侦查阶段首次会见面临的执业风险最为集中,律师既要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又要时刻注意会见纪律,严禁传递物品、串供信息,防范执业风险。

实训环节中,学员围绕“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的首次会见”开展模拟演练。杨海明律师、唐宛茁律师结合各自多年执业中遇到的真实会见场景,模拟各类特征鲜明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或情绪激动、或戒备心强、或表述含糊——让学员在高度仿真的情境中感受刑事会见的真实压力。演练结束后,梁雅丽律师与刘立木秘书长、李斌副主任、郑炫律师共同对学员表现进行复盘点评,从会见开场、案情询问、法律解释、风险提示等多个维度逐一分析,指出学员在沟通节奏、询问技巧、风险识别等方面的提升空间。

理论梳理与模拟演练并重的实训模式

课程最后,梁雅丽律师结合一下午的授课与实训情况进行综合复盘。她指出,本次培训采用西北政法大学刑辩实训研修模式,以理论梳理加模拟演练的方式展开,通过高度仿真的案例场景,让学员在“做中学、学中悟”,真正体会当事人接待与律师会见中的实操要点与执业风险。

她勉励全体青年学员,刑事辩护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书本知识与法庭实战之间存在巨大鸿沟,唯有通过反复模拟演练、认真复盘总结,才能将专业知识内化为执业能力。她希望学员们以此次培训为起点,在后续执业中持续打磨接待、会见、阅卷、发问、质证、辩论等各项核心技能,成长为专业扎实、作风过硬的刑辩律师。

长期以来,梁雅丽律师始终高度关注青年刑辩人才培养。作为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她参与打造了京都刑辩实训研修品牌课程,同时积极参与北京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组织的青年律师培训工作,将三十年执业积淀倾囊相授,为刑辩行业专业化人才培养持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