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社会治理的体系中,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像两条平行线,一个源自司法裁判的“法治诊断”,一个源于广泛调研的“民意呼声”。如何让这两股力量同向发力、深度融合,产生“1+1>2”的治理效能?近年来,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创新构建的“司法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以下简称“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或“机制”),为此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答案。这项基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探索,不仅是对“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传统的深化,更成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从“物理相加”迈向“化学融合”的关键实招。

装订成册的司法建议与代表建议双向转化汇编(尹耀东 摄)
机制缘起:当“专业探索”遇上“民声社意”
“枫桥经验”作为中国基层治理的重要传统,其核心在于“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这一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检验与发展演变,已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以及社会治理复杂性的显著提升,单纯依靠传统的调解方式已难以有效应对新型社会风险与多元利益诉求。如何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规范社会行为,实现社会治理的系统化、法治化,成为新时代基层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具有专业性、针对性、权威性等特点。人大代表建议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和民主性特征。理论上,司法建议与代表建议功能互补、优势各异。若能建立有效的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将极大提升基层治理的精准性、协同性和实效性。近年来,阳城法院积极探索,将“枫桥经验”与现代治理理念充分结合,初步构建起司法建议与代表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的实践框架。
协同赋能:一场治理理念的“双向奔赴”
阳城法院的基层治理实践表明,司法建议与代表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能够有效运转,有着深刻的理论逻辑作为支撑。这不仅是工作方法的创新,更是一次治理理念的升级。
与时俱进,“枫桥经验”升级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已从传统的矛盾调解拓展为深度与广度双提升的现代治理理念。其转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事后救火”到“提前预警”,强调对矛盾纠纷的早期识别和干预;二是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合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从“凭经验办”到“按规矩办”,确保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种转型要求打通不同治理主体、治理手段之间的壁垒,实现资源整合与效能倍增。
优势互补,司法建议+代表建议是“最佳搭档”。司法建议源于具体的司法案例和实践,通过对大量个案的分析提炼,精准揭示某一领域、某一行业存在的制度性、机制性风险和管理漏洞,其优势在于深刻的问题剖析和专业的对策建议。但司法建议有时可能局限于法律视角,在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时,影响力和推动力可能受限。代表建议根植于广泛的民意调研和实地考察,能够敏锐捕捉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反映人民群众的普遍诉求和期待,其价值在于广泛的民主性和敏锐的问题导向。然而,部分代表建议可能因缺乏专业研判而显得操作性不强或针对性不足。二者结合,可以弥补各自短板,共同构成“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和“法有所析、治有所据”的治理闭环。
协同治理,在基层法治实践中“落地生根”。协同治理强调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元主体,通过建立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进行持续、有效的沟通、协商与合作,共同应对复杂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阳城法院创新探索的司法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的衔接转化机制,正是协同治理理论在基层法治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它打破了代表机关、司法机关、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职能壁垒,构建了一个信息共享、议题共商、行动协同的治理网络,最终形成治理合力,提升整体治理效能。

2025年6月20日,阳城法院与北留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人员座谈(贾素娟 摄)
明晰路径:双向衔接转化“操作指南”
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核心是建立规范、畅通、高效的程序,确保“司法诊断”与“民意呼声”能够相互转化、彼此强化。
瞄准三类“治理靶心”。阳城法院聚焦三类问题启动转化:一是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实施问题与系统性风险;二是涉及特定行业或领域的管理漏洞与监管盲区;三是关乎重大民生保障与公共利益的短板弱项,如“一老一小”权益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
四个步骤形成“治理闭环”。机制建立了“发现启动—协同研判—联合转化—督办反馈”的闭环流程。阳城法院定期梳理审判执行中发现的共性法律问题,形成高质量的司法建议意向;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同步梳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建议。双方通过联席会议、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沟通,共同研判启动转化的议题。对于适合转化的问题,推动“双向赋能”。一方面,将司法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素材。法院将专业分析、对策建议提供给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提升其建议的深度和针对性。另一方面,为代表建议注入司法专业视角。人大常委会可就代表关注的复杂民生议题,邀请法院从法律风险、制度完善等角度进行研究,出具专业意见,丰富代表建议的内涵。转化形成的正式建议,则按程序交由相关单位办理。法院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可联合开展跟踪问效,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共同督促建议落实,确保转化成效。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阳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白雪 摄)
引领示范:在实践中形成多个生动范例
破解物业费困局。面对多位人大代表持续反映的物业管理乱象,阳城法院在审理大量物业合同纠纷后,向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没有停留在催费层面,而是直指“业委会法律地位虚化”“服务标准与收费机制不透明”等深层次症结,并提出了强化监管、提升技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具体建议。这份“法治处方”被人大代表采纳并融入其后续的监督建议,共同推动了当地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形成了“代表呼吁—司法剖析—部门整治”的治理闭环。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人大代表提出加强监管、筑牢防线的建议。法院结合审理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假药等刑事案件,梳理出当前食药安全领域在源头管控、流通监管、检验检测、行刑衔接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司法建议形式提出完善追溯体系、提升检测能力、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等对策。这些建议被充分吸收到阳城县加强食药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中,实现了民意诉求与专业判断的有机结合,进一步筑牢了监管防线。
平衡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在推动太行古堡群文旅发展的过程中,围绕如何推动太行古堡群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人大代表提出了发挥核心区优势、增强县级保障、打造文旅龙头等建议。法院结合审理的涉及文物保护案件,从法律角度提示了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破坏性建设、产权纠纷等风险,建议完善保护规划、明确法律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等。这些风险提示和建议,丰富了代表履职的视角,促使相关建议更加注重保护与开发的平衡,推动了地方文旅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3年12月24日,山西省高院、晋城中院、阳城法院共同设立山西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白雪 摄)
“1+1+1>3” 彰显治理效能与制度优势
司法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带来的并非文书格式的转换,而是引发了治理效能的“化学反应”,彰显了四重成效。
治理精度提升。机制让民意诉求的“温度”与专业诊断的“深度”结合,使治理措施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司法建议也不再是“孤芳自赏”,而是借助代表渠道转化为推动系统整改的公共政策;代表建议不再停留于现象描述,而是融入了对问题根源的深度剖析。这种结合有效避免了治理资源的浪费和治理措施的空转。
系统协同增强。机制打破了代表机关、司法机关、其他治理主体之间固有的职能边界,构建了信息互通、力量互补、工作互动的协同治理格局。人大代表依托司法专业力量提升了监督的刚性,司法机关借助代表履职通道延伸了审判职能、参与了社会治理,其他治理主体则在代表和司法的共同推动下更有效地解决了治理难题,实现了“1+1+1>3”的聚合效应。
民主实践深化。司法工作通过代表渠道更透明地呈现,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法治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中的作用。群众在具体问题解决中更直观地感受到法治与民主的效能;代表全程参与建议的转化、协商、督办、评估过程,不仅提升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也使民意在治理决策的各个环节得到充分体现和尊重。
源头预防见效。机制将治理关口前移,从事后解决纠纷向事前预防风险、事中完善制度延伸。通过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从源头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践行。
司法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机制有效实现了民意诉求与专业判断的深度融合,构建了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良性互动格局。
阳城法院的实践探索表明,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生态系统”。司法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在精准识别治理痛点、有效整合治理资源、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整体治理效能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正是构建这一生态系统的关键链路之一。让民意的温度与司法的理性在制度轨道上相互激荡、彼此赋能,共同绘制更具效能、更可持续的基层治理新图景,为县域层面践行“中国之治”写下生动注脚。(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续彩艳 张丽云 赵雅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8月下(总第232期)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