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四县三地”战略目标,“一城一园一业”主要抓手和“七大工程”战略部署,近日,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宜居宜业的湖区经济强县建设的十条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宜居宜业的湖区经济强县建设。

《十条措施》立足检察职能,锚定县域发展重点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惩治犯罪,助力平安安乡建设;聚合护企效能,做实 “检察护航・服务发展” 专项活动,擦亮 “安乡事,安心办” 营商品牌;开展“检护民生”工作,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依托 “河(湖)林田长 + 检察长” 机制守护湖区生态;强化知识产权、文物保护,护航特色产业发展;做优 “情暖桑榆”“蓝帆未检” 特色检察品牌,用心守护 “一老一小”;强化监检衔接,凝聚反腐工作合力;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与源头治理相结合;从严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夯实履职根基。
下一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把十条措施转化为具体履职行动,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现代化助力谱写宜居宜业湖区经济强县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