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丨镇头法庭巡回审判进综治 联动解纷暖民心

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丨镇头法庭巡回审判进综治 联动解纷暖民心

“现在开庭。”法槌声在普迹镇综治中心响起,9月10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镇头法庭正在这里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系普迹镇辖区内的村委会这一特殊主体,遂将庭审搬进镇综治中心,并邀请普迹镇综治中心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及庭后调解。

2021年10月,某村委会将路面修补工程发包给周某施工,并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对施工面积、价格进行了约定。同年12月,周某施工完毕后,村委会对施工内容进行了验收,但村委会仅支付11万元,一直未与周某对账结算,也未支付剩余工程款项。经过周某多年催讨未果,遂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至浏阳法院,要求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18余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当时我组织工人将村级道路都修好了,每处维修都有照片为证,给村民带来了交通便利,自己还垫付了20余万工资款和材料款,剩余工程款已经拖了近五年,今天必须要讨个说法。”原告义正言辞地陈述自己的诉求。

“村委会急于修缮损坏严重的村级道路,你也确实做了道路维修工程,但是需要先把工程价款核对清楚,村委会现在没有资金付给你,只能分期支付,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将剩余工程款付清。”村委会如此表态。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综治中心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多轮“背靠背”调解,并结合双方的举证情况,最终确定了剩余工程款金额,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因民生工程引发的纠纷,在巡回开庭的基础上经过部门联动成功化解。

“镇头法庭将庭审搬进综治中心这一矛盾纠纷化解的‘主阵地’“,让我们更加了解案件情况及双方的诉辩意见,便于庭后多方参与调解,促使这起僵持五年的矛盾在我们综治中心就地解决,也为当事人节省了鉴定费、缩短了诉讼时间,属于司法为民的务实举措。”普迹镇综治中心相关负责人唐忠阳对本次巡回开庭表示充分认可。

接下来,浏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派出法庭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镇头法庭也将继续深化“法庭+综治”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在辖区乡镇综治中心前端调解,调解不成的,视情在综治中心巡回开庭,庭后再整合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等多部门力量现场进行调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注入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