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黑龙江经济网讯(鞠婧)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有关部署,9月8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结对共建活动正式启动,从黄浦江畔到神州北极,从改革开放前沿到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两地一南一北、相距两千余公里,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使命中携手并肩、同频共振。

走一路、看一路,共建从了解开始

“在这么艰苦的地方坚守,靠的就是一股精气神。”

结对共建,在精神上找到了共鸣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勇磊一行走进职工书屋、最北检察红色教育基地,实地了解大兴安岭检察机关扎根边疆、司法为民的奋斗足迹。殷勇磊在交流中说:“南北相距虽远,但检察工作面临很多共同课题,结对共建就是要把各自优势变成共同财富。”红色血脉相通、奋斗精神相承,大家进一步坚定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信念。

一纸协议、两地同心,共建从“握手”到“携手”

座谈交流,在合作中达成了广泛共识。两院分别介绍履职概况、特色亮点与办案成效,围绕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例培育、生态检察协同等领域深入研讨。座谈中,大兴安岭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义博表示:“你们在金融、知识产权、涉外检察方面的经验,正是我们需要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勇磊回应道:“大兴安岭的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同样让我们很受启发。”座谈既有经验互鉴,也有思路对接,更有问题共商。随后,双方正式签署《结对共建联建协议》,明确业务互助、人才共育、资源共享等协作方向,构建全方位、常态化合作格局。一纸协议、两地同心。此次签约让两地检察协作有了更清晰的路径和更稳定的载体。

同堂听课、答疑解惑,这堂课“解渴管用”

同堂培训,在业务上补齐了短板弱项。签约仪式后,兴安检察大讲堂暨检法同堂培训随即开讲,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张永胜,以《破产检察监督的范围、路径和方法——以破产检察办案实践为视角》为题授课,法院业务骨干与检察干警同堂参训。授课结合鲜活办案实例,剖析破产检察监督的现实难点与实践路径,为检法干警办理破产案件提供实操思路。

课后,参训干警纷纷表示:“这堂课解渴管用,很多办案中的困惑被点透了。”借助共建平台,上海三分院的办案经验走进兴安检察课堂,两地干警同堂共学、同题共答,共建开始向业务一线延伸。

南来北往、互学互鉴,公益诉讼“同题共答”

“你们讲的涉外公益诉讼,给我们打开了新视野。”

“大兴安岭的生态检察实践,也让我们对《生态环境法典》的适用有了更深感受。”

共建的视野,不止于课堂和会场。9月9日,依托结对共建平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一行赴漠河市,与大兴安岭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现场交流活动。交流会上,加格达奇区、新林区、漠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依次分享公益诉讼履职情况与工作成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结合“洋垃圾”处置、涉外公益诉讼等典型案例,紧扣《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开展分享解读。南北两地办案场景不同、优势各异,这次交流是大兴安岭检察机关更新办案理念、规范法律适用、拓宽履职思路的务实参考,也是双方在生态检察协同上的一次相互启发。共建,让上海的经验与北疆的需求有了更直接的交汇。

结对不是“一阵风”,成果转化需要“落地生根”

“共建不是一阵风,关键要实现成果转化,把上海经验本土化、用起来。”

千里携手结对子,双向互学促提升。此次两院依托结对共建机制,在共建共促、双向互学中推动检察资源互通、经验互鉴、理念共融。对大兴安岭检察机关而言,共建不只是一次活动,更是一条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服务保障大局的有效路径。下一步,大兴安岭分院将持续深化结对共建活动,把培训所学、交流所获转化为履职实效,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刚性、提升办案质效,主动融入兴安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用心回应群众法治期盼,以跨区域检察协作的扎实成效守护北疆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