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检察:“三项机制”护航扫黑除恶规范运行

黑龙江检察:“三项机制”护航扫黑除恶规范运行

当黑恶犯罪披上“软暴力”的外衣,当涉黑涉恶线索隐匿于海量数据之中,当新型犯罪不断挑战法律适用的边界,检察机关如何既“打得准”又“打得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没有停留在“见子打子”的被动应对,而是向机制要战斗力,以制度建设为牵引,构建起“三项机制”,在法治轨道上精准拆弹,推动专项斗争从“重拳出击”迈向“规范长效”。

头雁领航

以“组织领导机制”贯通责任链条

“谁来牵头?谁来督办?谁来落实?”这是专项斗争伊始,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反复叩问的问题。

答案写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21条具体措施里,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准定位、高效履职提供“施工图”,更落在三级院检察长的案头,做到疑难事项推动、重大问题研究、重大案件督办。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建立“周调度、月通报”督办机制,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省检察院扫黑办下设综合协调、线索核查等9个工作组,分兵把口、协同推进,确保指令一贯到底、责任无缝衔接。

机制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组织领导机制”的倒逼下,各级院检察长带头包案、带头阅卷、带头出庭,把“关键少数”的责任压到一线、落到个案,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责任闭环。

数字赋能

以“案件办理机制”守牢法治底线

涉黑恶案件往往案情复杂、证据隐蔽,如何确保线索不漏、定性不偏、证据链闭环?黑龙江检察机关以机制破题,用数据说话。

在线索端,省检察院加强与省公安厅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移送对接流程,依托办案系统强化线索甄别研判,深挖线索背后潜藏的违法犯罪问题,推动线索核查工作有序落地。建立《黑龙江省检察院涉黑恶线索管理机制》,涉黑恶线索全部完成分级核查,线索成案率显著提升。

在办案端,《办理涉黑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指导意见》将监督关口前移。对涉黑恶案件在立案之初即有检察官参与侦查,针对案件关键事实逐条提出侦查取证意见,把问题解决在移送之前,把证据夯实在起诉之前。

在把关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印发《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有组织犯罪案件分级统一把关的指导意见》,实现涉黑、重大涉恶和新型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其他涉恶案件由市(分)院统一把关。通过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统筹运用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业人才,采取“平战结合”方式,开展重大、新型涉恶案件研究会商、个案指导、案件评查等工作,为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淬炼铁军

以“队伍建设机制”锻造专业利刃

面对黑恶犯罪的迭代升级,“新型犯罪怎么认?涉案财产怎么处?法律适用怎么统?”成为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的现实考题。黑龙江检察机关把能力建设作为“基础工程”,用专业素养破题解难。

在人才库建设方面,构建省、市两级梯次衔接的专业办案力量体系,入库含括检察侦查人才在内的扫黑除恶斗争人才183名,全省“点将调度”,跨区域调配办案力量,为疑难案件办理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在工作专班运行方面,全省三级检察院共选派200余名业务骨干,组建并实质化运行工作专班140个,派员下沉一线,调研督导专项斗争推进情况。

在集中培训方面,联合法院、公安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建立集中培训机制,围绕新型隐秘黑恶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实务难点开展法律适用研究、专题研讨,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持续提升办理新型黑恶犯罪专业能力。

从“单兵作战”到“兵团攻坚”,从“经验办案”到“专业办案”,一支懂法律、懂侦查、懂数据、懂治理的检察铁军,正在黑土地上淬炼成锋。

机制立则规范行,规范行则成效显。黑龙江检察机关以“三项机制”作保障,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可复制的法治实践,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卷上,写下了一份规范、精准、长效的检察答案。(何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