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2026年我省制定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开展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点)试点建设;2027年优化工作举措,形成基层消防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完善隐患发现报送、分办移交、查处反馈等制度。将消防工作列为村(社区)管理重点,纳入村(社区)工作事项指导目录和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支持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方式充实基层消防专业力量,强化人才、装备、专业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保障。
实行防消一体执法监管。制定消防救援站消防监督执法实施细则,消防救援站主要承担灭火救援任务,并承担消防监督工作,依法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名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相应行政处罚等工作。打破防火监督干部等岗位限制,支持消防干部和消防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依法开展消防执法监管工作。支持政府专职消防员取得消防监督专业资格,协助从事消防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火灾简易登记等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充实基层消防专业力量。县级消防救援部门结合实际将辖区内乡镇(街道)划分片区,从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国家消防救援人员中按片区配备专业力量,组织实施片区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指导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消防工作。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对政府专职消防员开展统一培训,向各乡镇(街道)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派驻至少1名具有消防监督专业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鼓励各类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参加外单位火灾扑救所损耗的燃料、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给予补偿。加大为基层减负力度。推行基层简易执法,出台消防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快速办理规定,对情节轻微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简化办案流程和取证规则。